400-999-2068
13382035157
双软认定的申办条件:
注:经营范围内须注明‘计算机软硬件设计、开发、销售’等字样,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拥有自主研发的软件产品
1) 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 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 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 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5) 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6) 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7) 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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